袁 潭 Yuan Tan 贵州中甲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贵州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在读,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习水县先进律师,遵义市先进律师,贵州省优秀青年律师,贵州省优秀律师。... 详细>>
律师姓名:袁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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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招无经验的员工
2004年12月,一家保险公司在重庆各大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招聘储备营销管理人才,并在招聘广告中特别注明:应聘者必须是没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者。长期从事寿险业务的赵先生看到招聘广告后,认为自己除了不符合“没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这一条招聘条件外,所有条件均符合公司招聘人员的要求。于是,赵先生向招聘方投递了自己的个人简历。
有经验者被拒之门外
2004年12月8日,保险公司经过初选,认为赵先生符合公司要求便通知其前来面试。但随后,公司在仔细复查时发现,赵先生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并不符合招聘要求,于是在12月11日面试时,公司将赵先生拒之门外。对此,赵先生颇不理解。赵先生认为,公司要招聘没有从业经验的人员,是对有从业经验的劳动者的歧视,侵害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利,也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将此次招聘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应聘者一审遭败诉
渝中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和特点,在招聘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必须没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是合理地行使企业的自主用工权利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条例,也没有对赵先生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因此判决应聘方赵先生败诉。
判决后,赵先生不服,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赵先生认为,公司限制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的人员应聘,不但是对自己个人的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也是对全国有从事寿险业务从业经验的近3000万人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一审时招聘方没有说明限制有寿险从业经验的人不能招聘进企业的合法正当的理由,因此,赵先生决定上诉。
招熟手有“挖墙脚”之嫌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向阳告诉记者,公司之所以要限制有寿险业务从业经验的应聘者,主要考虑的是目前重庆市场的具体情况。“保险行业竞争激烈,这样做能规避‘挖同行墙脚’之嫌,而且也方便新员工更好地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中。公司是在考虑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合理行使自己的合法用工权。”
保险公司还认为,企业在招聘时设定的招聘条件,如应聘者的学历、年龄、身高等都会相应地伤害一部分达不到要求的人,如果按赵先生的理论类推,将使所有的招聘都不合法,那企业的自主用工权又如何来体现呢?
案例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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